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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三章:誰他媽開的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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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窩。

秦天趕回來的時候,戰鬥已然結束。

小花園老榕樹下邊,老瘋子泡了一壺茶,遞給屠夫一杯。後者端着茶水,小啐了一口,砸吧砸吧嘴,不是很喜歡。“要說,你們華夏人喝茶就是麻煩,好好的人都給喝出病來了。這杯子……要喝酒換這杯子的話,喝到年都喝不醉人。”

屠夫說的也不無道理,經常喝茶的人,大多數都是喫飽了撐着,不幹活兒的老闆。一天啥也不幹,走家串戶的去喝茶,一坐就是一天,不喝出毛病也坐出毛病來了。

甭說這杯子了,就這茶壺裏的茶水,也就夠屠夫喝一口的。

“華夏上千年的茶飲文化,你是不會懂得!”

老瘋子自顧的端起杯子飲了一杯。

屠夫則坐在一旁手腳並用,幫自己綁繃帶。

一場惡鬥下來,屠夫健碩的身軀上,又添了十多道傷口。血跡斑斑的,怪嚇人。不過都是輕傷,不礙事,他自己就能處理的好。

習慣了!

狼牙的成員就是這樣,能自己綁繃帶,從來不用他人幫忙。因爲在細節方面便可以鍛煉出一些有用的東西來,他日獨自一人在戰場上,受傷了,也可以自己照顧好自己。

從開戰到現在,幾乎沒人見過刺客,直到現在,他還潛伏在不爲人知的地方。

也是習慣。

但凡見過刺客的人,都已經變成了屍體。

作爲偷襲方,刺客幾乎從來沒有受傷過,因爲一旦露陷的話,搞不好就得丟命。

肥狼哭喪着臉,破天荒的沒有在密室,反而抱着一桶爆米花坐在門口石階上,一個勁的往嘴裏塞。按照習慣,只要沒事兒,這傢伙一準在密室看片。拿六味地黃丸當飯喫了現在,秦天勸過他好多回,照這樣下去,早晚有一天得換腎。

陸夕瑤在浴室洗澡。

秦天命她回來時,陸夕瑤趕上戰鬥結束,順手殺了兩個人,染一身的血。

至於郭妹妹跟小小兩人,幹仗之前,秦天就派人把她們送到楊風那裏去了。

每次幹仗,最容易受傷的就是屠夫跟秦天。

秦天還好一些,特別是屠夫,幾乎每次幹仗,這傢伙身上一準留下傷口。主要跟個人的行爲準則有關,屠夫幹仗屬於那種大開大合,大大咧咧型的。只要有機會幹死對方,至於對方會不會在他身上留下傷口什麼的,屠夫壓根不管。所以,受傷在所難免。

“老大回來了!”

聽到車聲後,肥狼第一個反應過來,那摸樣,就好像守在家裏的忠犬,立馬第一個彈起來,衝着門外咚咚咚跑了出去。

“吱!”

悍馬車開的飛快,差點沒把肥狼給撞飛。這傢伙反應遲鈍,整個就一肉球,一點武力值都沒有,比常人還不如。

“轟!”

悍馬車直接乾脆撞老榕樹上,嘩啦啦一聲響,落葉漫天。

肥狼嚇的直拍胸脯。“我滴個孃親誒!老大,你多久沒開車了?我的小心肝都快跳出來了。”

“嘭!”

也不管車前蓋冒煙的悍馬車,秦天踹開車門跳了出來。

感情屠夫踹車門,這是有樣學樣,跟老大秦天學的啊!總之,作爲老一輩的老瘋子,實在看不下去。

好好的悍馬車,價值數百萬,還沒開幾個月呢!就給他們整這德行,整個車身完全變形,車前蓋什麼的,早不知道丟哪兒去了,就這樣子,比起報廢的車輛還不如。得虧是悍馬車,其他車子哪兒經得起他們這麼折騰。

完了看他們這樣,似乎也沒打算花錢去修一下。

除了陸夕瑤之外,秦天的車技沒的說,主要太過心急。擔心肥狼他們出事,所以飛的有點高,一時間不好掌控。“沒事吧?”

下車後,空氣中瀰漫着的濃郁血腥味告知秦天,不久前,這裏曾經發生過一場惡戰。

老瘋子在,屠夫也在,肥狼也沒事。

“刺客呢?”

肥狼搖了搖頭,脫口而出道。“那傢伙不知道死哪兒去了。”

除非刺客自己出來,否則,即便是肥狼想把刺客找出來,也得費一番功夫。

聽肥狼這口吻,大概刺客也沒出事。

想想也是,倘若刺客沒有牽掛的話,這個世界能殺的了刺客的人還真沒幾個。

這個赤腳的傢伙,天生就適合當刺客。

就是當着你的面,往樹底下陰暗的地方一站,背部稍微彎曲一些,你就會覺得,若不仔細看的話,都找不到他人了。

這是一種視覺效果。

藉助視覺效果,很多次,刺客摸到別人身後,或者站在目標的面前,都從未被發現過。

“是不是老鬼帶的隊?”

這個時候,王希跟徐怡也下了車。

“嗯!”

肥狼點頭,把戰鬥的過程告訴秦天。

因爲時間的關係,毒蠍的人並未隱藏,或者切斷蒼蠅拍攝像頭。而是由老鬼帶隊,直接開車奔着狼窩就來了。

肥狼及時發現後,他們也早早做好準備。

自打秦天那天晚上在沙雪那兒遭遇襲擊後,肥狼他們便已經做好了戰鬥的準備。

雙方二話不說,直接在別墅門口拉開戰鬥帷幕。

畢竟是在華夏,雙方不敢貿然動用重武器,都是短兵相接,抄着刀子就幹。

老鬼帶來的十幾個人,被屠夫跟老瘋子攔在門口。

由於對方都是在刀尖上舔血的人,一開始應對起來,老瘋子還有些措手不及,對方招招斃命,完全不要命的打法。很快,老瘋子身上就添了幾道傷口,慢慢的,喫痛後,有了教訓,老瘋子才慢慢適應下來。

到後邊,幾乎沒怎麼受傷,反倒將對方砍趴下一個,砍傷好幾個。

而屠夫更乾脆,根本沒有格擋,就拎着大鐵錘,硬碰硬的跟對方玩命。

拼命之下,屠夫身上添了十幾道傷口,當然,死在他手裏大鐵錘下的,有三個人。其中一個直接被砸成肉餅,收屍的時候,甭提多費勁了。

要說殺人最多的,還屬肥狼。

甭看這傢伙人畜無害,圓咕隆咚,整就一肉球的樣子。幾乎他身上所有的一切大小物品,都是特麼的高科技,那些死在他手中的毒蠍軍團的人,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。

一根菸抽好好的,人家吐的是煙,這傢伙乾脆一團火吐出來,把對方燒了乾淨,連屍體都不用處理了。要不就是拿棉籤在那掏耳屎,掏完了,棉籤一丟。次奧!子母雷,連番爆。

幾個人當中,只有刺客一個人,壓根沒出現過。

用肥狼的話來說,這傢伙就一膽小鬼,但凡只要幹仗,這傢伙一準逃沒影了。

也確實,從頭到尾刺客都沒出現過,也沒殺人。

都不知道他躲哪兒睡覺去了。

畢竟是白天,而且是在開闊地帶,除了老榕樹,根本沒地方藏。一旦暴露的話,刺客的優點蕩然無存。

刺客跟扳機其實有很大的共同點,兩人都屬於那種暗中刺殺目標,或者在暗中保護人。

刺客這個職業比扳機更加的危險。因爲他必須儘可能的貼近目標,然後用匕首將對方腦袋給割了。或者,讓刺客潛入到目標基地,偷走一些重要的東西,或者抓活口之類的。

較比刺客,扳機則要安全一些。

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,刺客玩的是技術,而扳機拼的是耐力。有時候,爲了襲殺一個目標,扳機必須在某個地方長時間的固守,沒日沒夜的,喫喝拉撒全在身上。三五天都算一般,時間最長的,扳機曾經蹲守過大半個月。

最後屁股都麻了。

刺客的難題則是如何運用天時地利人和,藉機會潛入到對方家裏,或是潛伏到對方身邊,一擊斃命。

“老大,關心關心我吧!”

肥狼哭訴道。“你是不知道,我差點被人給閹了。嗚嗚嗚!不行,我必須去一趟日本深造一下,別沒破處就被人給割了。”

“什麼時候動身?”

秦天深知,肥狼說去日本找妹子什麼的,都是藉口。他真正的理由是想去日本找到殺父仇敵。據說,十多年前,肥狼的老爹去日本玩女人,結果就被人給玩死了。

肥狼調查了很久,直到最近,終於有眉目了。

所以他迫不及待,想爲他老爹報仇雪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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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章的任務是承上啓下,肥狼一走,秦天就要準備大展拳腳,發展屬於自己的地下勢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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