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完者,陳厲公他之子也。完生,周太史過陳,陳厲公使卜完,卦得觀之否:“是爲觀國之光,利用賓於王。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而在異國乎?非此其身也,在其子孫。若在異國,必姜姓。姜姓,四嶽之後。物莫能兩大,陳衰,此其昌乎?”
厲公者,陳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厲公兄鮑立,是爲桓公。桓公與他異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爲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,爲厲公。厲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**於蔡人,數歸,厲公亦數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,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。林自立,是爲莊公。故陳完不得立,爲陳大夫。厲公之殺,以淫出國,故春秋曰“蔡人殺陳他”,罪之也。
莊公卒,立弟杵臼,是爲宣公。宣公二十一年,殺其太子禦寇。禦寇與完相愛,恐禍及己,完故奔齊。齊桓公欲使爲卿,辭曰:“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,君之惠也,不敢當高位。”桓公使爲工正。齊懿仲欲妻完,卜之,佔曰:“是謂鳳皇于蜚,和鳴鏘鏘。有嬀之後,將育於姜。五世其昌,並於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”卒妻完。完之奔齊,齊桓公立十四年矣。
完卒,諡爲敬仲。仲生■孟夷。敬仲之如齊,以陳字爲田氏。
田■孟夷生湣孟莊,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。田文子事齊莊公。
晉之大夫欒逞作亂於晉,來奔齊,齊莊公厚客之。晏嬰與田文子諫,莊公弗聽。
文子卒,生桓子無宇。田桓子無宇有力,事齊莊公,甚有寵。
無宇卒,生武子開與釐子乞。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爲大夫,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,其稟予民以大鬥,行陰德於民,而景公弗禁。由此田氏得齊衆心,宗族益強,民思田氏。晏子數諫景公,景公弗聽。已而使於晉,與叔向私語曰:“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。”
晏嬰卒後,範、中行氏反晉。晉攻之急,範、中行請粟於齊。田乞欲爲亂,樹黨於諸侯,乃說景公曰:“範、中行數有德於齊,齊不可不救。”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。
景公太子死,後有寵姬曰芮子,生子荼。景公病,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爲太子。景公卒,兩相高、國立荼,是爲晏孺子。而田乞不說,欲立景公他子陽生。陽生素與乞歡。晏孺子之立也,陽生奔魯。田乞僞事高昭子、國惠子者,每朝代參乘,言曰:“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。孺子既立,君相之,大夫皆自危,謀作亂。”又紿大夫曰:“高昭子可畏也,及未發先之。”諸大夫從之。田乞、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,攻高昭子。昭子聞之,與國惠子救公。公師敗。田乞之衆追國惠子,惠子奔莒,遂返殺高昭子。晏圉奔魯。
田乞使人之魯,迎陽生。陽生至齊,匿田乞家。請諸大夫曰:“常之母有魚菽之祭,幸而來會飲。”會飲田氏。田乞盛陽生橐中,置坐中央。發橐,出陽生,曰:“此乃齊君矣。”大夫皆伏謁。將盟立之,田乞誣曰:“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。”鮑牧怒曰:“大夫忘景公之命乎?”諸大夫欲悔,陽生乃頓首曰:“可則立之,不可則已。”鮑牧恐禍及己,乃復曰:“皆景公之子,何爲不可!”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,是爲悼公。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,而殺孺子荼。悼公既立,田乞爲相,專齊政。
四年,田乞卒,子常代立,是爲田成子。
鮑牧與齊悼公有郄,弒悼公。齊人共立其子壬,是爲簡公。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爲左右相,相簡公。田常心害監止,監止幸於簡公,權弗能去。於是田常復修釐子之政,以大鬥出貸,以小鬥收。齊人歌之曰:“嫗乎採芑,歸乎田成子!”齊大夫朝,御鞅諫簡公曰:“田、監不可並也,君其擇焉。”君弗聽。
子我者,監止之宗人也,常與田氏有卻。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。子我曰:“吾欲盡滅田氏適,以豹代田氏宗。”豹曰:“臣於田氏疏矣。”不聽。已而豹謂田氏曰:“子我將誅田氏,田氏弗先,禍及矣。”子我舍公宮,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,欲殺子我。子我閉門。簡公與婦人飲檀臺,將欲擊田常。太史子餘曰:“田常非敢爲亂,將除害。”簡公乃止。田常出,聞簡公怒,恐誅,將出亡。田子行曰:“需,事之賊也。”田常於是擊子我。子我率其徒攻田氏,不勝,出亡。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