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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:江湖令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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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,李SIR,我就等你這句話了。我約你到這裏,就是要親手把方同文的一些犯罪證據交給你。”我說。

“真的假的?你竟然拿到了方局長的犯罪證據?”李SIR覺得不可思議。

“當然是真的了。不過,你要得到這些犯罪證據,那你得答應我三件事情。”我說。

“哪有你這樣談條件的,好吧,說吧。如果我能做到的話,我一定會幫你做的。可別提得太過分。”李SIR。

“放心吧,我不會亂開條件的。第一,這些犯罪證據是由肖青提供的,而她現在正被追殺,追殺她的人是拿警、槍的,我想他們是些什麼人,這不難猜了吧?”我說。

“肖青?就是麗都城的那個女經理?她怎麼會有方同文的犯罪證據?”李SIR問。

“這些祕密還真的只有她才能知道。因爲她有兩個不爲人知的身份。”我說。

“她還有什麼身份?”李SIR問。

“首先,她是麗都城幕後大老闆最信任的人,她對幕後大老闆也忠心耿耿。第二,她是甘銘泰多年的情婦,瞭解甘銘泰不少祕密。而麗都城的賬目一向由甘銘泰所打理,甘銘泰和幕後大老闆的關係也挺深,就因爲如此,肖青她才能夠掌握到那麼機密的事情。”我說。

“哦,那麼說你現在應該知道誰是麗都城的幕後大老闆了?”李SIR問。

“沒錯,肖青說,方同文就是麗都城的幕後大老闆。”我說。

“肖青現在在哪?”李SIR問。

“我把她安置在一個很安全的地方了。”我說。

“如果她給的情報有用,我會給她一個新的身份,並且安排她出國。”李SIR說。

“多謝李SIR。”我說。

“那你第二個要求呢?”李SIR問。

“不管吳迪最後的決定是什麼,你都不可以把他送進監獄。”我說。

“你這要求是不是太過分了。”李SIR板着臉說。

“我不覺得過分,這是作爲吳迪好朋友應該做的。”我說。

“但是吳迪知道SAB不少祕密,尤其他知道你臥底的身份。如果他真的恨你,你會很麻煩,而SAB費盡苦心的臥底計劃也會中止,這樣的損失不可估計。所以,這個要求,我不能夠答應。你是個警察,應該懂得輕重之分,不能夠感情用事。”李SIR說。

“我臥底的身份怎麼就只有臥底知道?暗黑組織的毒刺和玫瑰也都知道,如果要暴露,他們隨時可以暴露。我們根本就不能夠相信他們,吳迪和我是十多年的好朋友了,我相信他一定不會泄露我的祕密身份。就像上次,我讓他幫忙查找方同文的海外資產,他都對玫瑰都守口如瓶。單憑這一點,他就值得信任。”我說。

“其實不把他關進建議,是取決於他,而不是取決於我。如果他能夠繼續爲SAB工作,並且離開玫瑰那個可怕的女人,那樣他肯定會自由自在的生活下去。”李SIR說。

“那就是說沒有商量的餘地了?”我問。

“是的,如果你是他的好朋友,我覺得你應該勸說他留在SAB。只有這樣,他纔不會誤入歧途。你真的相信玫瑰接近吳迪是因爲真愛?吳迪是個電腦天才,他幾乎能攻破所有的防火牆,知道所有的祕密。他和你一樣,是瑰寶。如果被人所利用,那麼我寧願親手摧毀他。”李SIR堅持自己的立場。

其實我也覺得李SIR的話有道理,把吳迪綁在SAB其實是幫助他,是讓他繼續在正道上走下去。如果,真的讓他離開了SAB,那麼吳迪很有可能會成爲我們的敵人。與其這樣,那還不如我盡力去勸說他留在SAB。

沒有辦法,既然李SIR不肯讓步,那麼我也只好妥協。

“我們別在吳迪的問題上糾纏了,我已經派人祕密監視他了。說你第三個要求吧。”李SIR說。

“第三個要求就是,讓我參與調查方同文的案子。我需要知道案子的進展。”我說。

“好吧,這並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,只不過如果你參與案子的調查,很有可能會暴露你臥底的身份。但我們要對付的人,實在太強大了,我也需要你的幫忙。不過,你一定要謹慎。”李SIR說。

我點了點頭,走到旁邊的礁石縫隙裏取出牛皮紙袋,交給了李SIR,說:“肖青把所有的證據都藏在這三本書裏面了。”

李SIR接過紙袋,顯得心事重重,說:“從現在開始,我要面對的人就是我的同事,朋友,上司。如果處理得不好,我也別想着安安穩穩的退休了,甚至可能連老命都保不住。”

“你怕了?”我問。

“怕,人就是這樣,年輕的時候,無所牽掛,什麼危險困難都不擔心,更不會想到後果,現在老了,膽子小了,牽掛也變多了。辦起案子,不可能再像以前那麼灑脫了。不過,既然是警察,就要擔起這樣的責任,把警隊裏的害羣之馬清理出去,讓他們收到應有的懲罰。”李SIR說。

只有做過臥底而不變節的人,人品已經經得起考驗,當然嫉惡如仇,眼裏容不得沙子。

“李SIR,我們什麼時候開始行動?”我問。

“這樣的事情不能急,首先,我得選幾個信得過的人協助,單憑你和我的能力,不可能扳倒這麼高職位的人。而且這些證據,我也得先評估一下,如果不足以扳倒方同文,我們也不能輕舉妄動。”李SIR說。

我只能同意了李SIR的說法,而且對付方同文並不能急,方同文在警界幹了幾十年,而且位高權重,門徒廣佈,勢力已經是根深蒂固,要動他,不能單憑一點證據,不能單憑一個警司和幾個警員便能做到的。

和李SIR分別之後,我便茫無目的地開着車,也不知道該去什麼地方?

我不想回到安全屋,不想讓慕容安看到愁眉苦臉的我。

我忽然想到了範文嵐,想到了那個人面獸心的方森。文嵐是一個好女人,但當初她選擇了方森,算得上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的感覺。

或者文嵐還沒看清方森的真實面目,作爲朋友,我有責任要把真相告訴她的,讓她離開方森這樣的人渣。

文嵐住在內湖小區裏面,不過我現在的身份是黑道份子,用什麼身份去見她呢?

而且文嵐也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,我離開情報部門,當了黑道分子,她一定很痛恨我這樣的人。見到我,不抓我算是不錯了。

所以,我要心平氣和的和她談話,得想一個辦法。但文嵐是一個聰明的人,我可不能露出什麼破綻,讓她給發現。

對了,我可以利用文嵐的同情心,她的心那麼美,肯定很容易上當的。

所以,我便給臭屁打了個電話,然後便放心地休息。

第二天,上班時間之前,我知道文嵐很快就會下樓的了。

但是,臭屁那傢伙還沒帶着他的人到,讓我不禁有點着急了。

這個時候,電話忽然響了,是臭屁的電話。

“臭屁,你小子怎麼還沒到?”我問。

“剛哥,你確定你要我那樣對你嗎?那可是大逆不道啊。”臭屁說。

“少廢話了,我讓你怎麼做就怎麼做,反正我又不會責怪你。”我說。

“那得說好了,你可不能秋後算賬。”臭屁說。

“放心吧,你們現在在哪?”我問。

“在附近的一條巷子裏,就等你的命令了。”臭屁說。

“好,待會看我的手勢行動。”我說完便關了電話。

幾分鐘之後,文嵐果然出現了。

我趕緊下車,然後給臭屁他們做了一個手勢,接着臭屁他們便從巷子裏面跑出,手裏都拿着砍刀什麼的。

我撒腿便跑,而臭屁他們又喊又叫,要追殺我。

我跌倒在地上,被臭屁他們追上,他們便對我拳打腳踢的,因爲是上班的時候,圍觀的人不少。

“住手,警察。”一聲嬌喝。

“你們趕快跑吧。”我對臭屁他們說。

於是,臭屁等人趕緊逃散而去。

我從地上爬起,衣服是髒了,但是傷得還好,臭屁他們還是不敢下重手,不知道能不能騙得了文嵐?

文嵐看到我了,顯得有些驚訝,說:“怎麼會是你?”

“我也沒想到會遇到你,不過還是謝謝你,不然我就要被打死了。”我說。

“你真是的。”文嵐看着很生氣的樣子,但她看了看周圍,然後說:“我們先離開這裏吧。”

我跟着文嵐到了附近的一家早餐店坐下,她還叫了兩份早餐,給了我一份。

她真是一個好女人,雖然明知道我走上黑道,但她還是沒有嫌棄我。

“那些人爲什麼要追殺你?”文嵐問。

“我是混道上的,被仇家追殺很平常的事情。”我說。

“你爲什麼要幹黑道呢?你知道你有讓我多失望嗎?”文嵐責怪地說。

“你也知道,我以前只是一個二流的情報人員,什麼大事都做不了,總之什麼能賺錢的,我都願意幹。”我說。

“那你還真的幹得不錯,短短的一年時間裏就當上了太峯的大人物了。真是讓我刮目相看啊。”文嵐的語氣帶着鄙視。

“等我賺夠了錢,我會退出江湖的。”我說。

“退出江湖?怎麼退出?程峯,我真的不希望,以後要親手逮捕你。”文嵐說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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